記者昨天從合肥市城鄉建委獲悉,合肥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程項目正式啟動申報。即日起至本月底,凡在2010~2011兩年內進行施工的此類節能建筑,均可“毛遂自薦”,成功入圍者可獲政府資金補貼。
據了解,申報項目須符合相關建筑節能標準及新型墻材使用規定,已完成相關報批手續,且建設資金已落實;項目工程須在2010~2011兩年內進行施工;居住類建筑應用新能源總體建筑面積不低于3萬平方米,公共建筑不低于5000平方米(可略低于該標準);項目須技術先進、節能效果顯著、具有示范帶動作用。本次申報項目僅限于太陽能光熱建筑一體化應用,太陽能采暖空調,土壤源熱泵技術應用,地下、地表、污水水源熱泵技術應用等,且太陽能系統全年保證率不低于40%。
根據相關獎勵辦法,太陽能光熱建筑一體化、太陽能采暖空調、地源熱泵、綜合利用太陽能與地源熱泵項目補貼標準分別為40元/平方米、80元/平方米、60元/平方米和90元/平方米。申請補助金額的60%資金在項目批準后撥付,40%資金在項目驗收合格后撥付。
據介紹,去年底,合肥市從全國100多個申報城市中脫穎而出,成為首批入選全國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的26個城市之一,并獲得國家8000萬元專項資金補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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